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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

    1、掩蔽法原理:采用更强烈的芳香气味与臭气掺和,以掩蔽臭气,使之能被人接收。适用范围:适用于需立即地、暂时地去除低浓度恶臭气体影响的场合,恶臭强度2.5左右,无组织排放源。优点:可尽快去除恶臭影响,灵活性大,费用低。缺点:恶臭成分并没有被去除。2、稀释扩散法原理:将有臭味地气体通过烟囱排至大气,或用无臭空气稀释,降低恶臭物质浓度以减少臭味。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中、低浓度的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优点:费用低、设备简单。缺点:易受气象条件限制,恶臭物质依然存在。3、热力燃烧法与催化燃烧法原理:在高温下恶臭物质与燃料气充分混和,实现一概燃烧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高浓度、小气量的可燃性气体。优点:净化效率高,恶臭物质都被氧化分解。缺点:设备易腐蚀,消耗燃料,处理成本高,易形成二次污染。4、水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易溶于水的特性,使臭气成分直接与水接触,从而溶解于水达到脱臭目的。适用范围:水溶性、有组织排放源的恶臭气体。优点:工艺简单,管理方便,设备运转费用低产生二次污染,需对洗涤液进行处理。缺点:净化效率低,应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对硫醇,脂肪酸等处理效果差。5、药液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和药液产生化学反应的特性,去除某些臭气成分。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大气量、高中浓度的臭气。优点:能够有针对性处理某些臭气成分,工艺较成熟。缺点:净化效率不高,消耗吸收剂,易形成而二次污染。6、吸附法原理:利用吸附剂的吸附功能使恶臭物质由气相转移至固相。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低浓度,高净化要求的恶臭气体。优点:净化效率很高,可以处理多组分恶臭气体。缺点:吸附剂费用昂贵,要求待处理的恶臭气体有较低的温度和含尘量。7、洗涤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和含悬浮物泥浆的混和液充分接触,使之在吸收器中从臭气中去除掉,洗涤液再送到反应器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代谢活动降解溶解的恶臭物质。适用范围:有较大的适用范围,可以处理大气量的臭气,同时操作条件易于控制,占地面积小。缺点:设备费用大,操作复杂而且需要投加营养物质。8、曝气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以曝气形式分散到含活性污泥的混和液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降解恶臭物质适用范围广。适用范围:目前日本已用于粪便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处理。优点:活性污泥经过驯化后,对不超过负荷量的恶臭成分,去除率可达99.5%以上。缺点:受到曝气强度的限制,该法的应用还有局限。9、三相多介质催化氧化工艺原理:反应塔内装填特别制定的固态复合填料,填料内部复配多介质催化剂。当恶臭气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穿过填料层,与通过喷嘴呈发散雾状喷出的液相复配氧化剂在固相填料表面充分接触,并在多介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恶臭气体中的污染因子被充分分解。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尤其适用于处理大气量、中高浓度的废气,对疏水性污染物质有很好的去除率。优点:占地小,投资低,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即开即用。缺点:耐冲击负荷,不易污染物浓度及温度变化影响,需消耗定量的药剂。10、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原理:介质阻挡放电过程中,等离子体内部产生富含较高化学活性的粒子,如电子、离子、自由基和激发态分子等。废气中的污染物质与这些具有较高的活性基团发生反应,*终转化为CO2和H2O等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净化效率高,尤其适用于其它方法难以处理的多组分恶臭气体,如化工、医药等行业。优点:电子能量高,几乎可以和所有的恶臭气体分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的常见故障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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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自2008年以来**开展内部机构调整6月13日,环保部对外通报称,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为此,环保部制定了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环保部称,三个环境管理司自组建以来,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正协调有序推进。“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体现了典型的环境问题导向,这是环境治理从过去的总量减排转变为环境质量改进在组织机构上的体现,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不过,王毅强调,这只是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环保部内部多项管理手段仍需等待时机进一步理顺。新设三司的编制、人事和职能已明确目前新设三司的编制、人事和职能已经明确。根据环保部的通报,新设三司主要目的是围绕环境质量改进的总目标,以水、大气、土壤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职能。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水环境管理司共有20个人员编制,环保部已任命原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蕾为水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水环境管理司工作。环保部官网显示,水环境管理司的职责为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地表水处、饮用水处、海洋处、水固定源处、农村处6个内设机构。大气环境管理司则有19个人员编制,环保部已经任命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任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6月2日,刘炳江**以新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向媒体通报《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相关情况。环保部官网显示,大气环境管理司的职责为负责所有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大气处、区域协调处、大气固定源处、机动车处、噪声处6个机构。再者,土壤环境管理司共有14个编制。环保部已任命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邱启文任土壤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土壤环境管理司工作。环保部官网显示,土壤环境管理司主要负责所有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土壤处、固体处、化学品处4个机构。新设三司将成环保部核心业务司环保部称,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是适应新的形势完成环境质量总体改进目标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完善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在职能上,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将原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职能整合后按环境要素分到三个司,强化其包括制订环境标准在内的若干管理手段职能。“环境标准是重要的管理手段。”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此次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将水、大气、土壤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相关规范的组织拟订职责划到了新成立的三个司,但这些标准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职责仍在科技标准司。环保部称,针对内部职责交叉问题,理顺农村环保、生态补偿、环境信息、考核创建等职责,明确工作分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农村环保问题上,原属于自然生态保护司的秸秆焚烧污染防治职责被划入大气环境管理司,原属于自然生态保护司的“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被划入土壤环境管理司。在今年3月“两会”的环保部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表示,“水、土壤、大气是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将它们作为环保部的核心业务司,将进一步强化环保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好转和改进来梳理业务,强化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环保部此次内部机构调整,有利于在水、大气、土壤污染三个主要环境领域开展**、专业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不过,王毅强调,此次内部机构调整并没有解决包括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评、三同时等多种环保管理手段的内部协调问题,这需要进一步的环保体制改革。“水、大气、土壤三种环境介质之间的污染还有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因此环保部未来还需要协调统筹,实现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良的目标。”王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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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

    **氧化技术又称深度氧化技术,其基础在于运用电、光辐照、催化剂,有时还与氧化剂结合,在反应中产生活性极强的自由基(如HO•),再通过自由基与有机化合物之间的加合、取代、电子转移、断键等,使水体中的大分子难降解有机物氧化降解成低毒等小分子物质,甚至直接降解成为CO2和H2O,接近所有矿化目前的**氧化技术主要包括化学氧化法、电化学氧化法、湿式氧化法、超临界水氧化法和光催化氧化法等。1、化学氧化技术化学氧化技术常用于生物处理的前处理。一般是在催化剂作用下,用化学氧化剂去处理有机废水以提高其可生化性,或直接氧化降解废水中有机物使之稳定化。1.1Fenton试剂氧化法该技术起源于19世纪90年代中期,由法国科学家H.J.Fenton提出,在酸性条件下,H2O2在Fe2+离子的催化作用下可有效的将酒石酸氧化[2],并应用于苹果酸的氧化。长期以来,人们默认的Fenton主要原理是利用亚铁离子作为过氧化氢的催化剂,反应产生羟基自由基式为:Fe2++H2O2——Fe3++OH-+•OH,且反应大都在酸性条件下进行。在化学氧化法中,Fenton法在处理一些难降解有机物(如苯酚类、苯胺类)方面显示出优越性。随着人们对Fenton法研究的深入,近年来又把紫外光(UV)、草酸盐等引入Fenton法中,使Fenton法的氧化能力大大增强。郁志勇[3]等用UV+Fenton法对氯酚混合液进行了处理,在1h内TOC去除率达到83.2%。Fenton法氧化能力强、反应条件温和、设备也较为简单,适用范围比较广,但存在处理费用高、工艺条件复杂、过程不易控制等缺点,使得该法尚难被推广应用。1.2臭氧氧化法臭氧氧化体系具有较高的氧化还原电位,能够氧化废水中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处理中。臭氧能氧化水中许多有机物,但臭氧与有机物的反应是有选择性的,而且不能将有机物都分解为CO2和H2O,臭氧氧化后的产物往往为羧酸类有机物。且臭氧的化学性质极不稳定,尤其在非纯水中,氧化分解速率以分钟计[5]。在废水处理中,臭氧氧化通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处理单元,通常会加入一些强化手段,如光催化臭氧化、碱催化臭氧化和多相催化臭氧化等。此外,臭氧氧化与其他技术联用也是研究的重点,如臭氧/超声波法[6]、臭氧/生物活性炭吸附法[7]等。有文献报道:将臭氧氧化与活性炭吸附相结合可使废水中的芳烃质量浓度降到0.002μg/L[8]。用臭氧氧化法去除工业循环水中的表面活性剂可有效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场的净化度、提高排水的水质,于秀娟等人[9]利用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去除水中的有机微污染物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较低,如何更有效地把臭氧溶于水中已成为该技术研究的热点。2、电化学催化氧化法该技术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有应用范围广、降解效率高、能量要求简单、利于实现自动化操作,应用方式灵活多样等优点。电化学催化氧化法既可用于难降解废水的前处理措施来提高可生物降解性能,又可以作为难降解酚类废水的深度处理技术,在优化的pH值、温度和电流强度条件下,苯酚几乎可以得到所以的分解。针对高浓度、难降解、有毒有害的含酚废水,传统生物法和物化法已经失去了其优势,化学氧化法又因其昂贵的费用阻碍了其推广应用,电化学催化氧化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其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电耗,电极材料多为贵金属,成本较高及存在阳极腐蚀,指导其推广应用的微观动力学和热力学研究尚不完善等。3、湿式氧化技术湿式氧化,又称湿式燃烧,是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通入空气,使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氧化,按处理过程有无催化剂可将其分为湿式空气氧化和湿式空气催化氧化两类。